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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想请问的事劳动方面的问题,我在一家传媒公司负责运营工作,当时承诺工资保底4000包吃包住,同时享有提成,刚开始说过段时间签合同,结果到现在没有签,上班的话从开始到现在,每天要求12个小时工作,过年没有休息,全部都在加班中,工资上个月开始没有按时发,至今已经拖延了18天,前几天发了两千块,意思其他的在等等,同时说过年没有加班费,这让我无法接受,我现在想问下,1.能否投诉她们不签合同要求她们赔偿双倍工资给我,2.过年加班费能否要的过来。3.她们拖延了我将近20天,我能否要求她们赔偿。公司不讲道义,我也不想忍气吞声,我想争取我应得的所有权益

浙江省-温州市 劳动争议 2020-03-13 16:53:49
用户:139*****724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0-03-13 17:02:51

    你好,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加班费,都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户追问2020-03-13 17:04:12
    那我现在应该是要怎么做,去劳动局投诉她们还是???
    律师回复2020-03-13 18:38:23
    可以先投诉,无果后仲裁
    展开全部2条回复
  • 刘超垒律师

    月帮助5人

    回复于2020-03-13 17:25:08

    你好,第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二,根据《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三,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你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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