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于2020-03-09 11:46:54
你好,属于不合理收费,如果在拆迁协议中没有约定需要补差价,你可以拒绝。
回复于2020-03-09 12:04:28
如果合同之前没有约定,窗户、电梯本身就是房屋附属,不应该随意主张费用,可以要求对方出具物价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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