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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6年11月份在河南南阳唐河县办理了一个电信合约机,手机用了不到两个月就坏了,卡也没再用,今天收到了一份来自河南银嵩通讯器材有限公司的催收涵让我赔偿损失(赠送的手机购置价值,承诺消费话费总额,他们公司为维权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共计5206元。我该怎么办。当时我21岁,不知道是什么,就签了这个合同。请求大神指教,不胜感激

河南省-南阳市 合同纠纷 2020-03-06 20:29:58
用户:153*****813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20-03-06 20:44:45

    一般合约机都有电信每月最低消费额,不过您这个事情都这么久了,一般手机卡三个月不用是会自动注销的,您直接以要投诉为由跟对方协商,说对方是捆绑销售,主要靠协商为主。之前本人的亲属遇到过类似的事情,最后一元钱都没有赔偿,事情也处理了,您还是需要积极沟通协商,以投诉为主。

    用户追问2020-03-06 20:52:27
    如果投诉,去哪里投诉呢?
    律师回复2020-03-06 21:00:10
    电信10000的运营商啊
    展开全部2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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