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二婚女带一女孩,于17年9月结婚结婚时女儿一周9个月,婚后男方经常玩到半夜回家对母女言语侮辱,和冷暴力,后男方外出打工不带我们,也没联系过,我们回娘家居住,男方家里有事男方父母通知我们也都曾到场随礼,于18年下半年女方联系男方离婚并承诺退换彩礼男方语言讽刺女方无果,后多次找人于男方协议离婚,当初彩礼18万,现男方给女方索要20万,女方不同意,现已结婚两年半,分居多时,最后一次是在18年9月份女方去男方家里随礼发生关系,随后在无同居,我想咨询下,女方彩礼用不用退回,如果用退多少合适,请律师打官司不退彩礼胜算是多少
河北省-石家庄市
婚姻家庭
2020-03-06 11: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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