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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份产假期间接人事电话通知公司跟我解除合同(电话未录音),产假结束上班后(19.12.30上班)谈赔偿协商未果(协商过程有录音,扣扣截图),我说劳动仲裁后,总经理反口又叫人事给续签合同(20.1.6),我未签;春节前仲裁材料未提交(打算节后再提交,无奈遇上肺炎疫情)。现在人事又给我要合同,我不签会对我有什么影响;我是否可以继续申请劳动仲裁。

广东省-广州市 劳动争议 2020-03-04 09:48:32
用户:135*****004
律师回复(2)
  • 张江浩律师

    月帮助3人

    回复于2020-03-04 09:52:22

    你好,不续签的话可能没办法继续劳动仲裁

    用户追问2020-03-04 10:02:10
    我跟他们续签了合同不就代表我同意继续履行合同?还可以继续仲裁?那核算哺乳期补偿还是按照接到电话通知时候算,还是现在开始算?
    律师回复2020-03-04 10:06:34
    如果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公司已经要求解除合同的话可以不续签,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展开全部2条回复
  • 回复于2020-03-04 10:11:43

    可以劳动仲裁维权,,,

    用户追问2020-03-04 10:18:33
    那我到底现在能不能续签这个劳动合同,你们律师有说要续签才能继续仲裁,有说别签,到底是怎样?
    律师回复2020-03-04 11:54:43
    不用,,,,,,,,,,,,
    展开全部2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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