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咨询,2019年7月-1月我就职青岛尚品良牛食品有限公司,期间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2019年1月23号,我收到公司经理电话,通知我明年(2020年)不用再来上班了。2020年2月24(工资日)我一直未收到工资。与公司多方沟通无果,包括公司财务,公司经理,法人,法人丈夫,于是申请劳动仲裁,我的工资平时都是法人丈夫转账,法人丈夫的公司叫青岛华域盛世贸易有限公司,曾经以该公司名字签过一个工资证明,打卡信息是青岛尚品良牛食品有限公司的,聊天记录都有,钉钉打卡,请问,我准备证据是否充足,还有我仲裁应该仲裁尚品良牛还是华域盛世?
山东省-青岛市
劳动争议
2020-03-04 08: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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