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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过一次离婚官司,法院以夫妻感情未破裂判决不予离婚。半年后我打算再上诉的时候,男方同意协议离婚。婚生子归我抚养,但是男方拒绝给予抚养费。协议书上也没有提到抚养费的问题。我为了快速离婚。便同意了抚养费的问题。现在离婚快一年了,我可以跟再男方要孩子的抚养费吗?
福建省-福州市
婚姻家庭
2020-03-03 08:58:45
用户:189*****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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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1)
余立宁
律师
回复于2020-03-03 09:06:35
子女的抚养费给付,不受父母离婚协议的限制,离婚以后仍然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要求他父亲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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