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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的哥哥把我的照片配上人肉搜索和辱骂的话语发上微信朋友圈

广东省-汕尾市 其他 2020-03-01 16:13:37
用户:136*****404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0-03-01 16:32:45

    你好,可以报警处理。

    用户追问2020-03-01 16:33:48
    警察不受理的话呢
    律师回复2020-03-01 18:54:49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展开全部2条回复
  • 回复于2020-03-01 16:34:52

    可以向平台反映,要求撤下,可以起诉,主张侵权,要求赔礼道歉,停止侵害,也可以考虑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没有把握的话可以考虑委托当地律师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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