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需要装修,于是经理找了当地之前给工厂装修过的人来,双方签订了装修合同,并且约定了“由承包方负责所有跟此装修工程有关的人员安全,包括用电、高空作业、辅助设备使用、作业人员交通安全,如有人员工伤发包方不承担责任”  
工程年前已经施工过几天,年后因为疫情影响,工厂一直没有开工, 但是装修的因为是当地人而且住的跟工厂很近,他们提前复工进行了施工,施工过程中有一人不慎高空坠落(具体是因为操作不当或则安全措施不到位等不得而知),送医院抢救一天后离世。现在请问工厂也就是发包方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如果需要承担,比例是多少? 非常感谢
        
        
          湖北省-咸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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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29 20: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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