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组与村委会土地土地所有权、经营权争议:
事实经过如下:1976年于家乡把我们于家村三、四组耕地占用,其中三组在2000年将乡政府占用的100余亩耕地要回,并由三组内部经营、管理,期间2004年有村民通过信访把乡政府占用我们四组的800余亩耕地要了回来,但所有权经营权却归了村委会。当初乡政府占用的是我们四组耕地,所有权本应该归四组所有。(耕地原始分界线清晰可见,时任当时的生产队长多次到现场做过确认。
就此事我们到乡政府信访,乡政府给予了答复,说所有权归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以上经过情况属实,请律师为我们解答,我们四组通过法律手段能否要回这块地的所有权经营权?谢谢!
辽宁省-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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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9 19: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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