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返租合同方面的事情,我们在星沙买了一套由开发商号召的买房便可立马返租给维也纳酒店15年的公寓房,前面三年的租金抵其中部分首付款,到今年的3月1号起,就由我们业主自己收租金,租赁合同上面明确规定,酒店方必须提前20天付给我们租金,可是酒店方昨天发信息给我们,说因为疫情影响,他们已经停止营业了,所以请求我们业主免三个月房租,因为所有业主都还需要还房贷,所以都没有同意这三个月的免租要求,而且要求他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房租,可是酒店方说他们没有营业,就不会付房租。请问一下,如果酒店方逾期不付房租是属于违约吗?
湖南省-长沙市
合同纠纷
2020-02-28 11:5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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