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本人就职于上海宝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私企),工龄已超过23年。去年3月,本人因岗位调动原因被调往宝岛同健药房有限公司(与宝岛大药房同一个老板)继续上班。起初,我以为该店是宝岛连锁药房公司下属的直营店,我的调动属于普通调岗,没想到,去年年中后公司提出,宝岛同健药房有限公司属于徐汇区单体企业,人事社保都必须转到徐汇区社保部门,因此我在原宝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的人事社保需要转出,并开具退工单且重新签订同健药房有限公司的劳动合同。
我的问题是:
1.人事部门开具退工单是否终止原劳动合同行为?
2.如果是,该如何补偿我的损失?
3.以后如果再回宝岛大药房时,工龄是否重新计算?
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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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5 13: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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