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本人因疫情问题,想退房退押金,首次签订合同是2019年5月27日,租期半年,到2020年1月27日满,截止目前是2月23日,合同到期已经快一个月,期间我们没有收到房东任何续签通知,也就没有去办理手续,如今我要退房,房东不退押金,理由是合同上有一条:合同到期后十天内未到住房管理处续签,房东有权利按照本合同继续签订为期半年的租房协议,并租客在此期间退房将不退还押金!想咨询一下,这个条款属于霸王条款吗?还是否可以拿回押金?
广东省-深圳市
合同纠纷
2020-02-24 13:51:43
用户:189*****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