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年前买的二手房,原合同当时签订时约定2月28日前交房,时间比较滞后,对方给出的理由是过年不好搬房子。但今年1月1日我方已交付所有房款,协商要求对方尽快交房。对方不同意。现在因为疫情原因,对方不能在2月28日前交房。我方理解疫情的实际情况,提出以租金支付我方损失,对方依旧不同意。请问现在这种情况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因素?若我方按合同去法律诉讼,能否挽回损失。
湖北省-武汉市
侵权维权
2020-02-22 21:49:24
用户:138*****579
使用“听讼”小程序
及时获取律师解答
律师回复
(1)
代基辉
律师
回复于2020-02-22 21:54:47
你好,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你们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处理。
用户追问
2020-02-22 21:57:14
现在就是协商不了啊,所以想通过法律来解决问题。按您回答的,不可抗力因素,我方就眼睁睁看着对方一直不交房?
咨询Ta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登录
|
注册
|
电脑版
Copyright ©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首页
我的
我也要咨询律师
30秒快速匹配,超30万人选择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
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
138*****579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
取消
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