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于2020-02-22 19:22:07
我国就人体损伤程度的鉴定已经出台了相关规定:凡是以容貌损害或者器官(脑、听器、视器等)、肢体功能损害为主要评定依据的,须观察、检测损伤后果或者结局的,一般在损伤后3个月至6个月以内进行;凡是疑难、复杂、一时不能确定损伤程度的,可以在治疗终结或者状态稳定后6个月以内进行。
回复于2020-02-23 11:02:23
你好。 关于鉴定时间,江苏省司法厅有特别规定。 如果有必要,你应当尽快完成鉴定。 可加我微信zhouesq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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