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男方与我在2019年阳历10月27日举办订婚仪式但二人均不符合领证要求,在订婚当天给了女方4万元钱,此钱经于媒人手后交于我方。在2020年2月12日。女方流产在地方医院住了7天医院男方并未探望也没有安慰关心等话语。到2020年2月18日女方出院男方提出退婚要求索要4万元钱。期间女方在家中修养。女方不想归还其4万元钱。女方在法律程序上怎样能有最大利益。能否申请法律援助,女方能有什么方式或方法在法庭上求得最大利益。。。
辽宁省-朝阳市
婚姻家庭
2020-02-22 13: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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