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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部队服役期间结实被告人李利并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后被告李利于2017年12月1日在许昌市百瑞国际酒店,告知我她家要种蘑菇,因为她没有钱就向我借四万块钱,并承诺卖掉蘑菇后会将钱还给我,我当时通过微信转账转给李利四万块钱。2018年4月李利找我说她要还信用卡,向我借一万块钱,我通过微信转账再次借给她一万块钱。被告人于2019年1月16日以还她朋友钱为由向我借取四千元整,于2019年2月15日以还她朋友钱为由向我借款五千元整,我均由微信转账将钱转给了她

河北省-保定市 债权债务 2020-02-18 19: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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