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 我们是双职工家庭,家里老人过年还没有从老家回来(老人大概2月18号左右回沪),所以这周我请了一周事假在家带女儿。结果被上级领导拒绝批准。并转发给我公司政委的规定: 《姜老师告知: 统一只给一天事假;有生病情况请去医院开证明,之后请病假;如没有病假单,之后请假将不予批准,按旷工处理。》 Julie,请看看以上姜老师传达的公司决定。 从人事部我了解到公司旷工是按两倍工资扣款的。 请问律师,这个规定合理吗? 还有疫情当前,国家规定是2月10号上班,但是我们公司是从2月1号就开始上班,一直连轴转到10号,周末和元宵节也在工作,并且没有双倍工资。关键领导还觉得我们做的不够。请问这样合理吗?

上海市 其他 2020-02-10 11:13:04
用户:137*****237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20-02-10 11:16:11

    这个是不合理的,休息日必须支付二倍工资,你可以打12345反映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37*****237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