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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农村户口,有三个子女都己成家,大的儿子己分户没有分家,大女儿户口和我在一起未迁岀,二女儿户口己迁岀在男方没有土地。 现在有两处房子,一处年久未修无法居住,另一处是我夫妻俩在儿子结婚前建的四间两层楼房,(是我夫妻俩的共有财产)和儿子儿媳住在一起。现在儿媳儿子不让住了。我夫妻俩己是五十多岁的人了,没有经济来源靠种地为生。 现有六亩田地是我自己的(含我父母的,己去世多年)其他家庭成员都没有分上地。我想把房子平均分给三个子女,田地的使权转给三个子女。己备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兄妹之间不出意见。请问这样做合法吗?在什么条件下才能这样做,以后我夫妻俩的生活又该怎么办?谢谢!

河南省-新乡市 其他 2020-02-07 20:22:52
用户:155*****267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0-02-07 20:33:32

    如果您现有的家庭财产确属于您们夫妻两的共同财产,则有权处分,可以立遗嘱或者签订相应的财产分配协议,无需子女干涉过问,如果不属于,则另当别论,是否属于以房产相关权属证书登记为主。

  • 王宝玥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0-02-07 20:42:11

    你好,你可以与老伴预先设立遗嘱,并且附条件,如果子女没有履行赡养义务,责属于他的那份由履行了赡养义务的子女平分,需要找公证处订立效力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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