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村共有土地九千亩左右,经八十年代分田地落户的: 水田有八百亩,山地有三千亩,出租给第三方老板的有三千亩,还有两千多亩土地没有分配一直留着。但经过几十年随着村里人数的增多,把这两千多亩的土地都开荒种植了。这两千多亩里有以前村里分给的旱地、自留地、开荒地已经分不清哪块地是村里分的,哪块地是自留地和哪块是开荒地了。现在遇到征地过这两千多亩的小部分人,村集体要把土地征收补偿费全部收回,我们这小部分人想写个协议给村集体,要他们一定要把剩下的集体土地收租签协议,不然这次的征收费归集体了,下次征收过的人多了又说要归个人,那我们怎么办啊。所以想问下您这个协议应该怎样写谢谢。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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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30 11:5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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