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想提起诉讼离婚,因为夫妻感情不和,女方过于强势。双方都属于二婚,一个儿子十岁为女方与其前夫所生,男方无子女。夫妻婚姻期间购买苏州市房产一套,价格200多万,女方家庭出了60万首付,还款账户也为女方,男方为房屋共有权人,没有银行还款账户。双方生活期间,男方有记录给到女方的金钱为八万多,其他都是共同花费,无记录。现不算房贷,男方有债务20余万,女方有债务30余万(部分债务为偿还女方姐姐出具的购房款)。
1.离婚男方不要房产,析产过户费用是多少,后期是否还需要男方承担部分房贷
2.女方未成年儿子男方是否需要承担抚养义务
3.离婚夫妻双方债务是否可以自己承担自己的
山东省-泰安市
婚姻家庭
2020-01-30 09: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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