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顺义区河东分部老板那里承包了一个镇得快递区,从2019年1月份签的合同,合同上清清楚楚得写着每个月20发派费,也就是我一个月送的快递的快递费,可是从我干开始他就一次都没有发给我派费钱,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到现在了我都已经把快递转让出去了,还给了他3000块钱的转让费,但是他拖欠我一年的派费还不给我,大概金额在七八万左右,请问我想告他,需要什么证据,我之前的合同都还留着,每个月得派费账单也都有,账单是他的会计每个月发给我的,我还需要什么证据吗?
北京市
劳动争议
2020-01-29 13: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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