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和男方感情破裂,也都想离婚,但是双方因为孩子扶养权的问题,没有谈好,一直没离掉,孩子3岁多,一直都是女方带的,也离不开女方,男方没带过孩子,因为私下离婚因为孩子抚养权问题没离成,男方说想要孩子除非让女方起诉男方,女方被逼无奈,在2019年的九月份起诉了第一次,10月9日开庭的时候,男方缺席没有到庭,只有女方到庭,结婚没有离成,但也算一次开庭
现在想咨询律师,如果在第一次开庭的半年以后女方进行二次起诉的话,男方如果仍然没有到庭,那么可以判离婚并且把孩子扶养权给女方吗?
安徽省-蚌埠市
婚姻家庭
2020-01-25 16: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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