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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我欠别人20块钱,他叫我还钱给他,我还了15块钱给他,还差5块没有还,不久之后,他就问我上班的地方要不要人,我下班回来之后,他就问我帮他问了没有,我说还没有问,我话还没有说完,他就朝我发火。在我朋友面前和他爸面前制造谣言陷害我,把我的人格尊严和名誉全毁了。还叫我朋友他们一起把我打了,但是没打到我,直到现在他还在威胁我的人身安全。我可以告他陷害他人罪吗???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侵权维权 2020-01-23 11:52:12
用户:181*****012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0-01-23 11:53:13

    可以报警的,或者起诉,

  • 回复于2020-01-23 12:12:06

    遇到暴力可以考虑报警处理,民事上可以起诉对方侵害名誉权。

    用户追问2020-01-24 19:43:48
    我可以到法院去起诉他吗??
    律师回复2020-01-24 19:53:48
    可以的,建议您把手头上的资料委托当地的律师整体看过了以后,再做决定,
    用户追问2020-01-24 20:05:14
    这个事情是发生在浙江的,但是现在我在湖北老家,我可以就到湖北法院起诉他吗??
    律师回复2020-01-24 20:12:20
    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所地
    展开全部4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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