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一共有两儿两女,六年前用自己的钱买房写了小儿子的名字,两年前又把手里的存款全部转移到大闺女名下,现在大闺女以身体不好为由不赡养老人,让两个儿子赡养,但是自己不说放弃财产。大儿子觉得钱都给了别人,心里也不舒服,现在这样的情况,房产跟存款是不是都无法追回?假如小儿子口头愿意以后房产大家分,但房产证是他们夫妻两的名字,这样的话以后算数吗?小儿子常年在外地上班,也无法正常赡养老人,老人又偏向大闺女跟小儿子,说大闺女没拿钱,但存款名算是大闺女的名字。老人现在咬定自己手里没钱,要求大儿子必须赡养,不然就死大儿子家,这样的家庭纷争怎么处理最为合适。
江苏省-连云港市
婚姻家庭
2020-01-21 14: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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