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6日,我无偿搭同事(伤者),回程路上与大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定我为主责,大车次责,医院诊断证明为轻伤,轻微脑震荡,但住院第二天,伤者方打电话与我说借保险做他多年的颈椎病手术,伤者还有严重的肺结核,我没同意,伤者家属自己联系成都某医院,我不知情自己转院手术并瘫痪,伤方告知我说是车祸引起,并评定一级残废,他自己买的保险都已报而并赔偿,于2020年2月14日起诉我,大车方,大车公司,大车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所有合计148万元,,当时已瘫痪时,交警部门通知重新签字,有什么没写上去,不过上面写的均为当时事故得诊断证明,不存在其它的症状,现对方要求赔偿,我无力偿还,并且我很怀疑在讹诈我
四川省-资阳市
交通事故
2020-01-16 16:46:45
用户:183*****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