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2017年在一个办公楼承包的室内电路施工,因为接的是二手活去到现场施工发现甲方图纸变更,和甲方还有当时的监理,技术员口头协议施工变更方案,(变更的单独记工加钱,中间甲方有多次变更)年底交工结算工资(工程主体施工以主承包方结算,变更的以甲方直接结算),甲方出差没在家不得结算,推至2018年初,去过两次结算都因甲方有事没能成功,后因本人手头工作较多自己原因又推迟到了2018年10月份,结果得知甲方得了重病脑血栓多次寻找没有见到,(他家有两个公司挨着找他媳妇也找不到,联系方式也没有)现在至2019年给他留了一年的病情恢复期看看是否能沟通得到我们的工钱,一万六千余元,两年的质押金两千元。
河北省-沧州市
劳动争议
2020-01-12 11: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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