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有个问题不理解,特意请教您: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下属门店没有签合同,公司直接派员工到门店工作,后期发生无故克扣工资的现象,如果投诉门店,证据是整个门店所有人的工资单和总公司职位申请表以及和总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底薪有歧视性,低于正常岗位的薪资,无故克扣了两天工资,国庆期间没有三倍工资也没有调休),劳动仲裁以没有和门店签合同为由不受理,这是否是营私舞弊。
这一点是不合理的,如果单位与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况且门店虽然是单独注册的,但是没有独立核算,工资都是上面的公司发放的,现在被投诉了就以没有和门店签合同为由,不支付工资。请问律师 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
云南省-昆明市
劳动争议
2020-01-10 17:3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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