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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出租方。合同期是一年,2018.4.1日签订合同,2019.1.1日承租方不租房了,违约金没有写多少钱,承租方愿意承担一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出租方让承租方承担租住时候9个月的物管费,承租方不愿意承担,出租方该怎样处理?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吗?

贵州省-遵义市 合同纠纷 2020-01-10 15:32:29
用户:183*****166
律师回复(3)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100人

    回复于2020-01-10 15:44:17

    你好,出租期间的费用应该由承租方承担,协商不了可以起诉解除合同要求支付违约金

  • 回复于2020-01-10 15:56:33

    物业费合同没约定的,不能要求出承租方承担。如果解除没生效,可以要求继续履行

  • 回复于2020-04-05 21:37:00

    根据双方合同的约定履行,因为合同中一般会约定物业管理费由哪一方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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