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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政府申请我村安置地是安置给谁的,政府回复信息公开内容明确是给付我1间店面1个套房的安置,请问这可以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吗?但我与政府所签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没有法律效力是无效的(已被法院认定无效),我可以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内容要求政府履行给我的安置吗?如果政府不履行我可以提起怎样的诉讼.

浙江省-杭州市 行政纠纷 2020-01-10 13:12:56
用户:133*****127
律师回复(1)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870人

    回复于2020-01-10 13:21:35

    你好,可以按照信息公开的内容要求政府给你安置,协商未果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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