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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两个哥哥都过世了,当年,老爸老妈都是在他二哥家养老送终的,丧葬费也是大伙平摊的,老人过世后,房子土地,财产都归我二哥了,都十年了,我丈夫他大哥家有一个儿子,我家也有一个儿子,他二哥家是一个女儿,请问,我们家和他大哥家,有没有权力得到老人留下的土地,我们现在可不可以从我二嫂手里要回老人的土地,老人的土地是不是每个儿女都有资格得到呢

吉林省-吉林市 侵权维权 2020-01-07 20:02:52
用户:151*****016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20-01-07 20:21:55

    你好,如果没有遗嘱,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死者的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本案,死者的遗产有房子,所有子女都有平等的继承权。土地,如果是耕地,那是不能继承的,应当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上的房子,可以继承。如果宅基地上没有房子,那宅基地也是不能继承的。

    用户追问2020-01-07 20:29:28
    我们农村都是生了不添,死了不去啊,老人的土地也都没有回归村集体
    律师回复2020-01-08 09:09:31
    但是,法院肯定得依据现有法律判决。
    展开全部2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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