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爱人2004年买地基兴建房子给老人做,当时因为我们在单位也在集资建宿舍,所以买地基的时候只能用公公的名字咯!房子兴建后我们住单位房, 后来父亲给我商量,他的两个儿子一个孩子要在县城上学,其中一个儿子要结婚,都没有房子住,准备叫他们在我购买的地基上建一套住,我开始就给公公说:我们修房子是给你们二老住,以后你们百年归天了,我们要出售的,如果在出售房子时,他们兄弟不让怎么办?然后老人给我的回复是,他们一至同意,如果以后我们要处理房子,那么他们就按照房子成本给我们出售,但是大哥家重新买房子搬家了,我们就按照当时价格给老大10万元钱收购了,我们也叫老人把房产证过户给我们了,另一个也买商品房搬出去了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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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6 12:5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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