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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本人在公司10月份开始入职,每月15号公司发放上个月工资,我于1月10号个人原因申请请假至2020年正常上班,公司有条规定(连休3天及3天以上的,推迟发工资,连休几天就推迟几天)因为这个原因1月15号本该发放12月份的工资,我10号请假推迟5天,那20号不是应该发放工资吗?公司为什么要等明年正常上班才可以发

江西省-南昌市 劳动争议 2020-01-06 11:40:44
用户:180*****474
律师回复(2)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982人

    回复于2020-01-06 11:43:50

    你好,推迟发工资是违法行为,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 回复于2020-01-06 11:44:46

    如果公司规定上有说发工资时间,应当按照规定执行,但是确实会存在一些公司不按规定执行情况,你可以要求公司按规定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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