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19年11月25日在广东东莞市为儿子委托一位律师,委托费以及会见费13000千元人民币,实付款8000元,欠下5000千元在检查院阶段付清,当天律师会见了儿子单方面了解了案情。同年12月18日我接到广东东莞市某公安局电话要我们家属在12月21日去一趟东莞市某公安局,由于我路途遥远时间紧迫去不了,当天我咨询了被委托律师,同时也告诉他受害者讲鉴定轻伤一级(故意伤害),律师说取保候审的可能不大,12月21日接到东莞某公安局的电话说儿子被取保候审了,当时就给律师打电话询问他居然不知道被取保,这个过中程律师没有尽到责任,现在我要求律师退还部分委托费是否合理?

广东省-东莞市 刑事辩护 2020-01-05 19:29:36
用户:150*****089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0-01-05 19:35:51

    合理,具体可以电话咨询解答

  • 张江浩律师

    月帮助25人

    回复于2020-01-05 19:42:42

    你好,如果签订有书面委托合同的话而律师没有尽到合同义务,可以先协商要求退还部分款项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50*****089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