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他人和我舅之前发生过矛盾,在微信对我舅恶语中伤、辱骂,几天后手持刀具对我舅在户外的冰面上挑衅,拿刀冲我舅砍过来,我舅出于自卫还手去夺刀,结果两人摔在冰面造成刀尖插进对方肝脏,随后我舅报警了,对方自己去的医院,现场有很多目击证人,其中有三个已帮我舅作证证明不是我舅故意伤害,纯属意外误伤,可对方扬言公安局认识人,在医院清醒情况下迟了很多天录口供,而且还说必须让我舅负责医药费,要是不给就给我舅送进去,口供也不是按事实陈述,说是我舅给扎的,请问司法程序是怎么个流程,再有就是我舅会承担多少责任
辽宁省-鞍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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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5 12: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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