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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所在的部门于2002年撤销,单位不给我们安排工作岗位,我们没办法只能在外面打工至今,但是我们工资关系在一直在单位,目前原单位没有法定的负责人,只有一个临时负责人,现在单位与另一个单位合并,现在原单位临时负责人不通知我们合并的事,并想把我们排除在外,还想走劳动法把我们开除,请问这样合法吗?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劳动争议 2020-01-05 11:54:15
用户:137*****110
律师回复(2)
  • 王保安律师

    月帮助16人

    回复于2020-01-05 11:56:15

    严重违反劳动法,可以走劳动仲裁,

  • 回复于2020-01-05 12:09:15

    开除员工需要符合劳动法规定,无故开除属于违法开除,你们可以起诉公司的,从你的描述中可以看出公司在人事管理上很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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