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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在正常行使撞伤行人,行人伤到手臂,在医院做手术治疗好了巳出院。手术治疗费用,护理费,营养费以及后期的(治疗费取钢板的费用)全部已付。也签了协议。以后有什么问题都与对方无关。可现在伤者出院29天了,手发痛发痰,医院诊断有耍做手术,伤者有想骑摩托车者出钱。您说该不该出呢?
江西省-宜春市
婚姻家庭
2019-12-31 20:03:15
用户:158*****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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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1)
白永霞
律师
回复于2020-01-01 09:10:05
大夫有没有说发炎的原因,具体要看做二次手术的原因。
咨询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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