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股份制有限公司的记账会计,只负责记一下公司的流水账,不负责税务部分,17年末公司向银行贷款近八百万,主要是按合同贷的款,当时的财务主管像银行提供财务报表,报表里的各项数据并不是真实的,是为了向银行贷款而编制的报表?截止18年末公司贷款只还150万,余下一直未还,不过每个月利息是还的,但银行要求每个季度提供公司财务报表,由于财务主管已经辞职,所以老板让我根据之前的财务报表为底稿陆续编报,并在报表制单人处写明制单人就是我的名字,财务负责人是填的公司老板的名字。我想了解的事情是:如果公司最后针对这次贷款有任何的法律问题,我会有哪方面的责任呢?
黑龙江省-大庆市
经济金融
2019-12-27 17: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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