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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小区共有一栋六层楼,二至六层是套间房,每层有22户,共110户,均于2006年10月份陆续向海南创新书店买下来居住,当时是海南创新书店的办公楼。我们小区的水房电房安排在一楼,由进驻的物业代替管理和收费。我们小区从2006年10月购房起一直居住在本小区 ,现海南庆佳味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8月买下一楼,不知为什么也把我们的水房电房买下来,现在他们说物业使用水房电房是占用他们的面积,起诉物业,要求物业归还他们的面积,2020年1月13日开庭。其实就是赶走物业,为难我们广大业主,不让我们生活。我们该怎么办?

海南省-海口市 侵权维权 2019-12-25 18:31:54
用户:131*****631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19-12-25 18:47:28

    你好,水电属于小区公共基础设施,食品公司无权要求,食品公司应向卖方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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