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9月27日早晨4点我驾驶着我的4.2米高栏货车(空车)去保定方向拉货,行驶到沙河桥路段时发现一起车祸,当时肇事车辆不在现场只有受害者和他的电动车躺在公路上(受害者躺在第一行驶机动车道上),我在大约临近几十米的时候发现受害者我下意识的往南面车道打了下把(当时我是行驶在第二机动车道上),这样我就骑着第二机动车道和超车道中间那条线路过了受害者倒地的地方。当时受害者脑浆和血在公路上嘭了一片(交警队有照片为证)。结果经交警队调查在我的右挡泥板上发现有点疑似死者的DNA,结果他们在分责任时给我分了个五五责任,这样对我公平吗?我能不能在上诉
河北省-沧州市
交通事故
2019-12-25 10: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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