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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瓷砖销售员,刚开始进公司试用期一个月,工资底薪2000,餐补450,电话费50,交通费500,上到第二个月公司突然让我们业绩没有达成,底薪没有,让我们签过字,后来发现我业绩没有,底薪一分不发,没签过劳动合同,请问这合理吗?

浙江省-杭州市 劳动争议 2019-12-19 10:51:23
用户:151*****891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19-12-19 10:54:25

    您好,不合理,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

    用户追问2019-12-19 10:56:25
    请问。那我理应发放工资多少?
    用户追问2019-12-19 10:59:31
    公司说我自己之前答应过的,没有业绩就没有底薪,这样可以不发底薪?
    律师回复2019-12-19 11:25:35
    您好,公司没签劳动合同也是违法行为,底薪是必须要发的。。
    用户追问2019-12-19 12:37:35
    公司说实习期可以不签合同?
    律师回复2019-12-19 12:40:22
    不是的。。不合法。。。
    展开全部5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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