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与甲方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全部内容如下:甲方有壹捌亩壹分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甲方吧水田租给乙方十年(10年),即2015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月1日止。每年租金玖仟元整,十年共计是玖万元整(90000元)一次付清,大队费用由甲方承担,并给地的一切好处全部归甲方。如在10年期间国家对土地有变化,甲方收回土地,并按年限推给乙方钱数,乙方每年给甲方稻草叁佰捆。上述要求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按合同办。
统一亩数16.81亩。
问题:2017年国家对土地进行重新量尺,量出17.44亩,现在甲方借土地面积变化为由,说合同可以终止,问是否合理。
辽宁省-盘锦市
合同纠纷
2019-12-16 13:5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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