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下,六年前在我门市发生一起打架事件,对方叫来的人,结果对方一人发生轻伤二级,对方姐姐在政府上班有人,当时对方要求我们赔付10万得赔偿金,我们拿不出,最后经法院判处我们坐了一年得牢狱,判赔付对方一万五千住院费,事情是发生在2014年12月份,出狱时间是2015年十二月份,事过三年后对方要求执行民事赔偿一万五千元,四个孩子一个人挣钱确实赔付不了,最后达成协议一个月给对方200元,一直没出过门今天打算出门打工去广州结果买不了火车票,失败原因是法院限制,我们一直在给他们钱为什么还要受限制,不理解
河北省-衡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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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6 09: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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