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17年白城管道施工,17年底结算工程款时当时的老总说他们单位需要拨一笔资金,走我们在他们的单位的工程款帐24万,不会影响我们的账目,他们公司当年底定给我们拨部分工程款30万,加原来老总拨的一共54万,其中有我们答应愿来的老总24万元,这24万元转到他们公司的副总卡里,我们有凭证,他们单位运营经理和我们施工的项目经理都知道告诉我们没事,等到18年底,我们在他们账目少了24万元,现在他们公司叫我们找原来的老总,说和他们没关系,我们应该怎么起诉
吉林省-白城市
经济金融
2019-12-02 17: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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