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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根据《烟台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规定,新建小区居民单元供暖比例必须达到70%以上,才可正常供暖。供暖率70%以下属协议供暖范畴,为让更多居民享受到集中供热,对新建小区达30%以上也给供热。即单元楼缴费率达到30%以上,70%以下的,供热企业仍给供热,但30%到50%比例的用户需承担部分额外热损费。是烟台哪个法律条文规定的? 《山东省供热条例释义》(中国石化出版社)规定有的入住率60%以上达标供暖,有的70%。是只单元楼达到60%或70%吗? 烟台价[2011]103号《关于供暖价格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其规定:单元用热户数达不到供热合同规定的,详细怎么写的?

山东省-烟台市 其他 2019-12-01 21: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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