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2018年5月8日到兰州果果家公司入职的,当时是在工程部当工程监理一职,主要负责监督新店的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和老店的设备售后服务。一直做到今年的4月份中旬,由于和领导发生矛盾被调入拓展(开发)部,今年6月底由于车祸导致无法上班在家修养,公司要求半个月不能上班就要求离职!我是11月13日身体好一点了去兰州果果家公司办理离职,但是给我办理离职的文员说:我在工程部的时候有一笔工程款没有付给工人的事情,我说当时就已经已交了(第一次工程款领导没有批复,导致报销超时;第二次财务经理说时间超时)。现在公司就说要拿我的工资去补工人的费用这个事情合理吗?
甘肃省-兰州市
劳动争议
2019-11-28 17:3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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