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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现在农村有105平的民房,现在动迁,老人自己可以用45平的民房换一套65平的楼房(根据动迁政策剩余20平老人自己掏钱买。) 现在二女儿(已婚)户口在老人家,自己没有民房。但是可以享受动迁政策,前提是要用到老人的民房才能换一处楼房。现在二女儿用老人60平的民房换一处60平的楼房,老人意思是二女儿以每平600-800(动迁政策:剩余民房按照这个价格返钱给居民)的价格返钱给老人(市场楼房均价是6500一平)。老人说以后老人65平的楼房大女儿二女儿一家一半,这样公平,没有丝毫偏差。请问这样是公正的吗

辽宁省-大连市 婚姻家庭 2019-11-26 16:04:27
用户:138*****081
律师回复(6)
  • 回复于2019-11-26 16:05:37

    建议电话咨询便于解释

  • 回复于2019-11-26 16:05:45

    您好。可电话详细咨询

  • 于伏海律师

    月帮助26人

    回复于2019-11-26 16:05:49

    你好,暂时不好说公平不公平

  • 回复于2019-11-26 16:06:15

    这样是不公正的,可以电话咨询。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494人

    回复于2019-11-26 16:07:03

    你好具体要咨询什么问题

  • 回复于2019-11-26 17:19:39

    您好,如果房子的所有权是老人的,房屋换的新房和补偿款都属于老人的财产,老人可以自由分配。如果这是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有效的,就算全部给一个人,也是老人的自由。不存在公不公正之说,如果这是老人意思,建议书写书面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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