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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公司业务员,在入职时签订合同表示公司业务员如果在公司原有客户资源作出的利润按5%的营业额拿取提成,如果是业务员自己开发的客户,则按10%的利润拿取提成。现在的情况是公司原一离职业务员与一客户有过联系,但是没有签订任何业务合同协议,同时客户也没有意愿,后经我努力,达成合作意识并签订合作合同,但如今公司把这个客户的利润按照5%的提成给我结算,请问这算合理吗?

广东省-深圳市 劳动争议 2019-11-25 21:27:56
用户:181*****522
律师回复(5)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401人

    回复于2019-11-25 21:29:40

    这个明显是不合理了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 回复于2019-11-25 21:29:43

    可一对一或者电话咨询

  • 回复于2019-11-25 21:29:49

    建议电话咨询便于解释

  • 回复于2019-11-25 21:29:49

    可以电话咨询肯定知道一下。

  • 于伏海律师

    月帮助4人

    回复于2019-11-25 21:31:59

    你好,如何理解“原有资源”是争议焦点。如果没签合同就不是原有资源,那对你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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