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做汽车4S店管理的,在管理过程中出现以下两个问题:
1、管理售后维修过程中,自己的朋友在维修车辆中让朋友自己买配件(朋友的车不是我店经营的品牌),然后在我店里维修交付维修工时费;朋友买配件和维修的费用直接转给我,我替朋友支付外购配件费及维修工时费,在这个过程中我没有获取利益,这种情况违法吗?
2、在管理过程中还出现几台车,客户交付的钱直接给我了,但我未全额交付公司,从中截取了5千多块钱,如果起诉我达到判刑的额度了吗?
3、在管理销售过程中,收取二级销售商1000元红包及保险公司2100红包,此问题构成犯罪吗?
山东省-聊城市
公司法律
2019-11-22 13: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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