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是教育机构的老师,我们教育机构有开设午托班,在中午放学接送孩子回机构时,老师已经大声制止孩子们打闹,可是孩子们还是往前跑,一个大孩子拉着一个小孩子跑时跌倒,大孩子眼镜片磨损,需要更换,小孩子额头受伤,大孩子家长要求赔偿镜片,2000元左右,小孩子家长说机构负全责,全部赔偿,机构应该全部赔偿吗?

安徽省-黄山市 其他 2019-11-20 18:29:52
用户:157*****656
律师回复(2)
  • 于伏海律师

    月帮助4人

    回复于2019-11-20 18:37:16

    第十二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 回复于2019-11-20 18:48:30

    可以电话咨询给你指导。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57*****656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